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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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多措并举开展专项行动服务民企发展

作者:山丹县工商联来源:山丹县工商联发布时间:2019-08-21人气:455

民营经济是经济增长的“主力军”、科技创新的“主动力”、就业创业的“主渠道”,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山丹县按照省、市检察院和工商联关于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工商联服务民企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维护民企机制

以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专题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山丹实际,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山丹县“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确定工作思路,建立任务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具体措施,厘清部门责任,采取“月汇报、季督查”和重点任务实时跟进等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按照时间节点按期推进、按时完成。县检察院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政策界限,按照本院制定的《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办理非公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办法》,规定办理非公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应从企业历史经营状况、案发后经营状况、企业经营前景、职工情况等十个方面进行评估,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声誉,以减少对产权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强化宣传引导,共同营造营商环境

县检察院、县工商联始终把培养民营企业家法治意识作为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由县工商联和检察院班子成员全体出动,组成5个走访组,分别深入全县62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大排查、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家代表对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共摸排问题线索19条,其中涉法涉检问题1条,通过办案干警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建议企业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法院不予采纳,可向县检察院进行申诉。开展以“服务民营经济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法治进企业宣传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强化保护意识,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提升企业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制作《致企业家的一封信》,针对企业家在经营管理企业过程中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提出建议和提示。帮助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12项,提供法律咨询21人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信息平台发布产权司法保护相关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帮助企业家强化法治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注重案件办理,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严格把握涉企案件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将司法保护理念贯穿到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一是依法加大惩治侵犯涉企犯罪力度。强化审查逮捕起诉工作,建立涉企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质量分析评查制度,确保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侵犯产权犯罪。今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案2人,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企案件6案9人,批准逮捕5案8人,提起公诉3案4人,办理涉产权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3人。如对山丹县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进行批捕;对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依法提起公诉;对某投资项目工作室负责人马某某、闫某某、陈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批捕并提起公诉。二是强化涉企案件诉讼监督。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刑代民等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问题。如依法对嘉峪关市公司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案进行立案监督;依法对山丹县某公司法人代表唐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立案监督并提起公诉,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1.9万元。至目前,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三是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强化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保障民营企业主体申请监督权,以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依法对山丹县某单位将专项资金挪作它用一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批中。四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积极落实《办理非公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办法》,针对甘肃省某电子商务公司业务员赵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因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法做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减少因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五是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控告、申诉、投诉、咨询一体化优势,广泛收集涉企案件信息,对民营企业申诉举报控告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分流处理、跟踪督办。对近5年来受理的涉企申诉案件进行了梳理审查,未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共受理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涉企申诉案件5件,已办结3件。同时,积极拓展控告申诉工作模式,建立涉企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加强沟通衔接,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积极参与县产权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与县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与相关部门、企业的衔接联动机制,建立信息交流通报、日常联络、联席会议、快速处理反馈等制度,共召开联席会议1次,召开山丹县民营企业家专题座谈会2次,征求意见建议10条,共同研究分析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司法保护能力,全面加强对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产权保护多方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确保产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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